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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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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 |
《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献血法》《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等 |
全局干部职工、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育龄夫妻、企业用工单位、劳动者 |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咨询等方式, 普及职业健康知识;2.结合“结核病防治日”、“艾滋病防治日”主题日,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供水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3.在“5.29”、“7.11”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4.在“12.4”开展《宪法》宣传。 |
12月1日,与街道办事处开展“艾滋病防治日”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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