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强化对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办,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文旅规文〔20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审批流程,向社会进行公示。现将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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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 办 者 |
场所地址 |
培训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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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鲤城闽南书院培训中心 |
叶宝雪 |
泉州市鲤城区万达金街三层B3020店面 |
美术 |
叶宝雪 |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监督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放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日期自 2026 年 7 月 27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
联系电话:0595-22138820 传真:0595-22355967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鲤城区政府大院8号楼 邮 编: 362000
公示机关: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