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01-09 16:25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单,实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管理。

三、范围期限 

《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261月9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注意事项

本通告由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5-223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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