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泉鲤城管规〔2026〕1号)的政策解读
来源: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6-01-07 10:15 浏览量:1

  一、背景依据

  为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整理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废止日期之日起不再执行。

  三、工作进展

  根据工作安排,由局政策法规股牵头梳理拟继续有效、拟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局有关业务股室意见,最终形成《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四、范围期限

  本文自2026年1月7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附件:

  (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2022年度发布1件,2024年度发布3件,2025年度发布1件。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021年度发布2件、2025年度发布1件。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22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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