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907-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海办〔20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滨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6-01-12 11: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101号海滨街道办事处305室;电话:0595-2238969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2025年,海滨街道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在政务公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95条,精心梳理并开辟8个核心政务公开板块,涵盖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街道文件、规划计划、公告栏、行政行为、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等关键领域,全面覆盖群众关切的重点信息范畴。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网上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二是居务公开情况。为进一步保障社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街道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搭建便捷高效的居务公开渠道,全面精准发布各类居务信息。2025年,街道所辖8个社区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共组建监督微信群49个,通过微信群常态化推送居务公开信息,全年累计公开5099条,实现居务信息公开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打通基层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在政策解读方面,街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政策,精准转发市级层面发布的2篇重要政策解读文件,分别围绕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有关措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内容,助力群众清晰理解政策核心要义与实施要求。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街道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政务门户网站发布关于燃气安全的专项调查问卷,广泛征集群众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掌握群众诉求,为后续精准开展燃气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四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发布情况。街道严格对标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紧密围绕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权力运行关键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各事项的公开主体、办理时限、发布渠道及责任股室,全面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海滨街道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多种渠道畅通申请途径并做好宣传引导。经全面梳理核查,本年度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街道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机制,明确专人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归档保存等全流程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层层把关,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在此过程中,始终坚守信息安全底线,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落实不公开规定,全力维护信息安全与群众合法权益。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聚焦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升级、服务下沉、体验优化”核心目标,持续完善“鲤城区海滨街道”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站等线上渠道,精准对接群众办事和政策了解需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线下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公开栏作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形成“精准推送+便捷查询”的立体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始终将监督保障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支撑,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工委组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梳理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序推进。二是健全监管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线上平台(官网、公众号等)与线下窗口信息更新不同步;二是线下公示栏等载体常态化巡查机制未落实,部分社区宣传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互动回应机制不够健全,对居民通过公开渠道提出的信息咨询、意见建议,存在回复不及时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构建全渠道信息协同发布机制,建立线上线下信息联动审核台账,明确各渠道信息更新责任人及核对流程,确保官网、公众号、社区公告栏、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信息“同源同质、同步更新”;二是强化宣传阵地规范化管理,围绕民生服务等重点制定宣传内容清单,定期更新主题提升内容实用性;三是完善互动回应闭环管理,建立居民咨询建议“接收-登记-办理-回复-回访”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各类咨询的办结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定期梳理回应热点问题并公开,提升居民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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