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500-2023-00046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3〕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30 18:25

      为实施泉州市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23-25号储备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鲤城区浮桥街道岐山社区、田中社区,拟征收面积约0.6886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具体位置详见2023-25号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23-25号储备用地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

      二、其他事项

      (一)拟于2023年6月28日起由浮桥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本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浮桥街道办事处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征地单位为浮桥街道办事处。我区委托浮桥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2023-25号储备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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