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6-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6〕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6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6-07-01 15:25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各有关股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我局2026年执法检查计划,结合2026年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要求,决定即日起至7月17日,开展2026年上半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住建局成立2026年上半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综合执法检查组,负责检查工作。

      组长:郑志伟

      副组长:林永福、林传雄、张雷凯

      成员:由局建工股牵头组织,抽调区安全质量中心和有关单位技术专家组成。以“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项目巡查小组执法人员3组(每个检查小组设1名组长,检查小组成员由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等相关人员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检测支撑单位从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购买技术服务名单内随机抽取。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建设单位行为情况:是否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为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及施工图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冒领、农民工工资刻意压低或者挪用工程款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是否按建筑节能专项方案施工,对钢材、水泥、砂石、钢管扣件等材料进行抽查检测,对主体结构进行实体实测和回弹;检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安全情况,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情况,起重吊装安全情况,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和出入口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班前晨会、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涉燃气管道保护施工情况等。

      (三)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封闭施工、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 扬尘防治等;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场容场貌情况;洗车台设置情况。

      (四)关键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应与备案人员信息是否保持一致,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的到岗履职以及“福建省安全工作平台”应用、安全日志记录、监理例会召开等。

      (五)“堵漏裂臭”防治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落实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履职清单》职责,针对堵、漏、裂、臭等常见质量缺陷,推动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健全防治体系,实现事前预防;监理单位是否配齐配强人员,对防水施工、管道接口、排水设施等关键部位严格开展旁站、巡视,督促渗漏、开裂、异味等问题闭环整改;施工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将堵漏、防裂、除臭等防治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强化关键岗位履职评价;是否落实建材先检后用制度,重点加强防水材料、管材、密封胶等与堵漏裂臭相关材料的进场复验与溯源管理。

      (六)《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24〕72号)落实情况。

      (七)《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开工前对毗邻建(构)筑物进行结构安全影响评估的通知》(泉鲤建〔2026〕2号)。

      (八)《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履职清单的通知》(泉建综〔2026〕7号)落实情况。

      (九)《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2026年住建领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泉鲤建〔2026〕45号)落实情况。

      (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评价的通知》(泉建建〔2025〕17号)落实情况。

      (十一)《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立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动图联审确认机制的通知》(泉鲤建〔2025〕39号)落实情况。

      (十二)《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鲤城区应急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泉鲤建〔2025〕49号)落实情况。

      (十三)《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防火设计和消防审验管理的通知》(泉鲤建〔2025〕61号)落实情况。

      (十四)《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泉鲤建〔2025〕62号)落实情况。

      (十五)《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的通知》(泉鲤建〔2025〕45号)

      (十六)《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住建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26〕49号)

      (十七)《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泉鲤建〔2024〕42号)落实情况。

      (十八)《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泉建规〔2022〕2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建规〔2024〕2号)落实情况。

      (十九)针对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道设施或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防护范围内从事建设作业活动的项目,检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切实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通知》(泉建建〔2023〕108号)落实情况。

      (二十)《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泉鲤建〔2017〕43号)落实情况。

      (二十一)《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22〕165号)落实情况。

      三、检查范围

      (一)处于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阶段的房建项目、路基及路面施工阶段的市政工程项目和二次装修改造(加固)工程;

      (二)今年来纳入我区监管的质量安全动态考核记分较多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列入省、市、区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项目。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一)检查步骤: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各受检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17日,在全区各在建工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住建局检查组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二)检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内业资料、检查施工现场,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检查时间安排:各受检工程项目的具体检查时间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过程中,区住建局各检查小组将对受检项目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点评。检查结束后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发出《督促改正或停工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同时,依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责任主体进行动态评价,违规行为予以记分,作为工程差异化监管的依据。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建筑市场行为问题,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限期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并按要求进行反馈。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改正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从重处理。

      附件:1.2026年上半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综合执法检查表

         2.工程各方主体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