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拉姆(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泉州鲤城分公司等621家市场主体:
本局于2026年6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泉鲤市监执处罚〔2026〕001-1号至621号)(详见附件),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注册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六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主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林彬、骆光凯
联系电话: 0595-22370917
联系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402-31号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